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生宣讲团实施细则 (研工字【2022】5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积极推进马克思主义最新理论成果中国化、时代化、青年化,团结引导博士研究生用青年话语解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发挥研究生党员在思想政治教育和理想信念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用理论知识广泛传播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有效提升研究生党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社会实践能力。结合学校工作实际,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博士宣讲团成员应为一批政治素质过硬、理论功底扎实、学术素养出众、表达能力突出的在校优秀博士生,围绕党的创新理论、党史国史、国家战略、发展成就、形势政策等方面深入校内外进行理论宣讲,形成“学以致用、讲学互动、以讲促学”的博士生自我教育和浸润成长成才长效机制,帮助广大师生校友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激励和引导其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第三条 坚持为广大博士生提供学术和实践平台,服务于校内外学术交流和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学生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提升学生理论功底和宣讲水平、促进学生拓展宣讲覆盖面。
第二章 要求与职责
第四条 本宣讲团依照《中国农业大学章程》和本组织的章程开展工作。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生宣讲团(以下简称宣讲团)是在中国农业大学党委领导下,研究生工作部具体指导下的研究生组织。本宣讲团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法律和规章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本宣讲团遵守《中国农业大学章程》,以团体会员身份参加国内其他高校宣讲团所组织的活动。
第五条 基本任务:
(一)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积极引导研究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提高研究生的政治觉悟、道德水平和公民意识,引导广大研究生永远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华民族;
(二)积极开展各种有益于研究生思想、学习、科研和身心健康的宣讲活动,利用理论宣讲特色,推出线上线下系列活动,主要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讲好“中国故事”、“农大故事”,培养研究生的家国情怀和社会责任感,坚定“四个自信”。
(三)以提升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水平为目标,在学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的指导下,密切联系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党支部,建立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交流沟通工作机制,宣讲团讲师定期走进二级党支部进行授课交流,与支部党员共同学习,共同成长;
(四)按照“知行合一”的原则,把理论与社会实践有机结合,走出校门,走进校外企事业单位以及社区等基层组织,就所学理论知识进行宣讲,将理论知识转化为内心的坚定信念,升华为行动的勇敢毅力,不断提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
(五)加强宣讲团自身建设,全面提高宣讲团讲师的政治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建设一支政治立场坚定、理论功底扎实、专业知识精深、语言表达能力较强的宣讲队伍;
(六)加强与兄弟院校宣讲团、我校杰出校友、社会各界的联系、沟通和协作,不断提升宣讲团的社会影响力。
第三章 成员选聘与管理
第六条 凡通过宣讲团面试并通过试用期的在籍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承认本章程者,均可作为宣讲团成员。
第八条 成员资格:
(一)具有中国农业大学正式学籍的在读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宣讲能力优秀。具有突出的宣讲能力,在演讲表达、语言组织、互动交流、临场应变等方面表现优异。
(四)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勤奋努力,能够正确处理工作、学习和生活三者之间的关系。
(五)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有强烈的责任心、奉献精神和大局意识。
(六)具有较强的开拓精神和创新意识,思维活跃,能够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第九条 成员基本权利:
(一)成员有权对宣讲团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和监督;
(二)成员有权参加宣讲团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成员有要求宣讲团如实向学校有关部门反映意见、建议和诉求的权利;
(四)应享有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 成员基本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
(二)努力完成政治学习、业务学习、科研工作等任务;
(三)遵守宣讲团章程,执行宣讲团决议,积极参加活动并支持工作,维护宣讲团形象、声誉和利益。
第十一条 成员任免:
(一)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生宣讲团导师由学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直接任命委派,负责引导宣讲团的工作安排。
(一)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生宣讲团班长候选人由宣讲团民主决定后,报学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确定。候选人要具有代表性,应当从学校、学院研究生会工作人员和各领域优秀学生典型中产生;
(二)所有工作人员一经任命,不得擅自离职,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或不适合继续担任本职工作者,须按如下程序进行:本人提交书面申请,经宣讲团导师报备学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同意后方可离职;拟离职人员被批准离职前,仍须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生宣讲团实行导师负责制,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宣讲部、教研部、媒体联络部门。
(一)宣讲部的部门职责与任务
1.负责校内校外等现场宣讲工作,积极备课,练习宣讲内容,打造自己的王牌宣讲内容。
2.负责宣讲团的日常宣传报道,加强与校外高校、媒体的联系沟通。
(二)教研部的部门职责与任务
1.根据宣讲团学期工作目标制订宣讲计划,组织集体学习,邀请校内外专家学者为宣讲团成员进行授课。
2.结合上级工作要求,组织宣讲团成员根据统一宣讲主题进行集中备课,研讨宣讲重点、难点,明确宣讲内容,主动承担宣讲内容的收集、整理、撰写与PPT制作等工作。
3.负责宣讲团新晋讲师的试讲培训工作,协助指导新讲师完成个人专题宣讲的讲稿、课件等资料。
(三)媒体联络部的部门职责与任务
1.做好与校内各个二级党支部的对接工作,根据宣讲主题及时间安排协调宣讲讲师。
2.加强对校外企事业单位以及社区等基层组织的联系,做好宣讲团的校外宣传工作,主动走入校外基层组织就宣讲活动进行沟通协调,做好前期筹备,保障活动顺利进行。
3.协助讲师制作宣讲视频和短片,主动承担发布讲师宣讲视频工作,同时负责线上宣讲时所使用的会议客户端后台运行工作,协助解决线上和线下宣讲中的设备问题,确保宣讲顺利进行。
各工作部门应严格履行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生宣讲团章程的各项基本要求,各部门成员需要配合完成宣讲团布置的其他工作。
第五章 工作程序
第十三条 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生宣讲团定期召开全体会议。会议由宣讲团班主任或班长主持,除有特殊情况需请假外,其余讲师需到场参会。
第十四条 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生宣讲团全体会议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坚持按照学懂、弄通、做实、讲明的工作要求,加强对各位讲师的理论培训,邀请校内外专家学者和宣讲团金牌讲师为宣讲团成员进行授课;
(二)除全体培训课程外,无特殊工作安排,宣讲团例行召开四次全体会议,在学期初,由宣讲团导师和班长对宣讲团对学期整体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学期中,安排两次会议对上一阶段工作进行回顾总结,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学期末,召开一次全体总结表彰会议。
第十五条 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生宣讲团班主任及班长行使以下职权:
(一)指导宣讲团日常工作,并负责向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及有关部门请示汇报工作;
(二)主持召开宣讲团工作会议,研究布置工作,监督各工作部门执行工作计划的情况,并及时进行总结;
(三)传达校党委、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和学校相关部门对宣讲团工作的指导意见;
(四)在紧急情况下,决定宣讲团的重大事项。
第十六条 宣讲团各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和实际情况开展。
第六章 培养与发展
第十七条 评优评先
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为宣讲团工作满一年的讲师的颁发讲师聘书,为授课质量高、学生反馈好、服务时间长、考核合格的讲师颁发“金牌讲师”证书;在每年全校的研究生评优评先活动中,为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生宣讲团下拨定额评优指标,获奖学生可将证书用于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加分等。
第十八条 经费保障
宣讲团工作经费来源于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内部团建、交流活动、邀请讲师授课等日常活动的费用均来源于此。
第十九条 监督机制
博士生宣讲团每位讲师的试用期为三个月,在试用期以及日后工作中明显不称职或严重违反有关纪律的讲师,予以辞退;在正式任职过程中,如若累计请假或旷职三次以上者,予以警告并在考核中体现。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生宣讲团。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实施。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