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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辅导员工作室建设实施办法(研工字【2023】1号)

发布日期:2023-03-1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全国教育大会、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以及《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精神,根据《中国农业大学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实施方案》(中农大研生字〔2021〕5号)工作要求并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研究生辅导员工作室建设聚焦知农爱农、强农兴农高层次人才培养工作,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提升思政育人实绩实效为主要着力点,注重激发研究生辅导员做好学生“知心人、热心人、引路人”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围绕研究生教育培养特别是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项目制研究”、“学术型研讨”、“沉浸式实践”和“创新性探索”,进而凝练一批可供推广的有益经验、典型做法、工作成果,打造研究生辅导员交流共享、互促共进、合作共赢的良好工作局面,是实现研究生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发展的重要载体和研究生思政工作优化创新的重要平台。

第二章 建设目标

三条 通过项目资助、专题培训、经费支持等方式,在全校范围内逐步建成若干研究特色鲜明、育人成效显著的研究生辅导员工作室。

第四条 依托研究生辅导员工作室建设,搭建起研究生思政工作开展和辅导员培养的前沿阵地,全面提升研究生辅导员的理论素养、职业水平和工作实效。

(一)着眼团队建设,凝聚智慧力量。围绕项目主题,通过组建作风扎实、梯队合理、团结协作的研究生辅导员团队,开展互动式、研讨式研究,打造一支战斗力强、创新高效的专家型辅导员骨干队伍,培育一批开展研究生思政工作的生力军、排头兵和带头人,实现研究生辅导员队伍的全面进步。

(二)深化调查研究,推进提质增效。聚焦当前研究生思政工作的重难点问题,回应研究生群体学习生活中的主要关切,深入细致开展调查研究,通过贴近实际的“深耕细作”,了解研究生群体的现实需求、迫切需要,精准瞄定、靶向发力,以调查研究推动工作落实,增强工作本领,提升工作效率。

(三)创新形式载体,培育品牌示范。在现有工作基础上,积极探索形式新颖、内涵丰富、内容精彩的各类主题活动,打造学生喜闻乐见的系列工作品牌,凝练总结可供推广的典型经验、示范举措,在更广范围内推广实践。

(四)锤炼工作本领,助力个人发展。通过研究生辅导员工作室建设,为研究生辅导员提供理论探索、实践锤炼、交流碰撞的有利平台,帮助其养成良好的工作方法和思维习惯,提升其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其推动工作创新的信心和底气,全面提升研究生辅导员的育人水平。

第三章 建设方向

第五条 每个研究生辅导员工作室需明确1个建设方向,围绕加快构建研究生思政工作体系,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和特色,进一步完善“三全育人”机制,强化思政育人能力。重点可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一)党建示范类。落实学校党委提升基层党建质量的有关要求,聚焦研究生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和组织力、战斗力提升,主要可围绕喜迎党的二十大、样板党支部建设、红色“1+1”共建、党支部理论学习、党员骨干培养、党员模范作用发挥等方面开展工作。

(二)学科育人类。引导研究生学好学科知识、讲好学科故事、传承学科文化,在历史积淀和大师风骨的涵养下赓续精神血脉、砥砺奋进步伐。主要可围绕展示学科文化、搜集学科史料、讲述大师故事、弘扬学科精神、跨学科交流体验等方面开展工作。

(三)和谐导学关系类。发挥导师言传身教的重要作用,激励导师做研究生成长成才的引路人,做“经师”和“人师”的统一者。主要可围绕导师指导能力提升、师生交流活动、青年导师沙龙、优秀导师典型选树等方面开展工作。

(四)学生综合素质提升类。培养更多以强农兴农为己任,知农爱农的新型高层次人才,引导学生切实能够担当起时代大任。主要可围绕研究生领导能力提升、人文素养培养、心理素质提高、职业生涯规划能力提升等方面开展工作。

第六条 研究生辅导员工作室建设方向确定后,具体研究思路和主题的确定应经过全面论证、认真研判,充分考虑工作开展的可操作性、创新亮点,同时应紧扣学生实际、细致聚焦、精准实在。

第四章 建设任务

第七条 研究生辅导员工作室的建设任务主要包括提升工作实效、开展课题研究、深化协同联动、增进交流互鉴、推广建设成果、打造优秀团队等6个方面,具体包括:

(一)提升工作实效。工作室应深度聚焦立德树人成果成效,结合工作实际和调研成果,开拓思路、积极创新,进一步优化延展开展研究生思政工作的新手段、新模式。在建设周期内至少打造1项系列品牌活动、示范栏目、特色实践,形成一套可供推广的经验做法。

(二)开展课题研究。工作室应以学校研究生教育培养工作实际为基础,以成员集体智慧为依托,结合学科特色和学生特点,围绕新形势下研究生思政工作面临的各项挑战进行专题研究,通过广泛调查研究、系统分析研判,在理论创新和实践检验方面不断夯实破解研究生思政工作问题瓶颈的坚实基础。在建设周期内工作室需至少完成2项校级思政类研究课题或1项省部级及以上思政类研究课题;在正式发行的期刊及正式出版的文集上发表至少2篇思政类学术论文或在核心及以上级别的期刊上发表至少1篇思政类学术论文。

(三)深化协同联动。工作室应加强和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等部门的协同联动,依托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在培训资源、场地使用、活动策划等方面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化配置,通过积极策划或承办学校委派的相关工作和各类活动,整理总结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调研反馈研究生群体的需求困难和意见建议并形成工作合力,不断提升工作室深入学生、服务大局的能力水平。

(四)增进交流互鉴。工作室应加强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学习交流,每学期组织或承办辅导员主题沙龙至少1次;代表学校积极参加到与兄弟高校、学会同行的各类交流学习活动中,在展示工作室特色风采的同时,吸收有益经验做法;注重深入研究生群体,沟通交流、答疑解惑、听取意见,建立常态化互动机制,每学期面向学生开展主题宣讲或座谈至少2次。

(五)推广建设成果。工作室应注重及时总结、梳理工作开展过程中的宝贵经验和各类成果,成果形式应具备可操作性、可推广性,以论文、专著、讲座、研讨会、报告会、主题论坛等形式为佳,可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展示交流。在建设周期内至少形成1个特色鲜明、经验典型的工作案例或1篇围绕某一成果的研究报告。

(六)打造优秀团队。工作室主任需负责工作室的日常运行与工作开展,牵头拟定工作室工作计划、活动方案,编制工作室成果总结,组织参加工作室考核等,同时应积极承担起成员培养、团队建设的重要责任,通过定期开展工作例会、研讨交流等,组建起作风扎实、梯队合理、团结协作的研究生辅导员团队,培育一批开展研究生思政工作的生力军、排头兵和带头人,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工作队伍。

第五章 人员构成

第八条 研究生辅导员工作室实行工作室主任负责制。设工作室主任1名,成员3-5人。每名研究生辅导员只能负责或参与一个工作室。

第九条 每个研究生辅导员工作室可聘请1名专家顾问,对工作室建设进行建议指导,同时可吸纳不超过3名研究生骨干协助工作室日常运转。

第十条 研究生辅导员工作室主任及成员应理想坚定、爱岗敬业、为人正直、敢于担当、师德高尚,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自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把握“两个确立”的重大意义,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热爱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乐于学习、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具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宽口径知识储备,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较高的思想理论研究和价值引领水平,能够准确把握研究生成长成才规律,创造性地开展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四)具备较强的语言沟通能力、文字表达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团队协作能力等。

第十一条 担任研究生辅导员工作室主任,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

(一)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研究生辅导员工作3年及以上。

(二)具有较为丰富的研究生思政工作经验和研究经验,原则上具备以下至少两项条件:

1.曾主持或参与学生思政相关课题研究2项及以上;

2.个人或所带学生团体曾获校级及以上荣誉;

3.近三年发表学生思政工作相关论文1篇及以上;

4.作为主要成员参与编著学生思政工作类专著1部及以上。

第十二条 担任研究生辅导员工作室成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2.具有参与或开展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的相关经历。

第十三条 除研究生辅导员群体外,鼓励研究生导师、机关管理服务人员、在读研究生参与建设成员申报,在工作室范围内形成跨学科、跨类别、多身份的工作梯队组合。

第六章 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 研究生辅导员工作室建设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秉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建设原则,按照申报认定、创建达标、评估考核、验收巩固四个步骤有序开展。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3月15日研究生辅导员工作室建设采用“自主申报”和“揭榜挂帅”相结合的选聘模式。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根据建设方向和申报情况进行工作室主任和成员间的组合调剂,方向相同或相近的,整合设立为一个工作室,最终择优评定工作室开展建设。

(一)申报认定。研究生辅导员工作室建设采用“自主申报”和“揭榜挂帅”相结合的选聘模式。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根据建设方向和申报情况进行工作室主任和成员间的组合调剂,方向相同或相近的,整合设立为一个工作室,最终择优评定工作室开展建设。

1.自主申报由申报人根据申报条件自愿提出申请,填写《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辅导员工作室申报表》上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工作室主任申报人选需另附课题研究情况、所获奖励情况、论文专著发表情况等支撑材料复印件,后续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者组织实施遴选。数量视申报情况而定。

2.揭榜挂帅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根据工作需要选聘适合开展工作室创建的相关人员参与建设工作。

(二)创建达标。研究生辅导员工作室建设周期为2年,工作室成立后,应全面对标建设目标和建设任务,坚持统筹规划和精准发力相结合、整体提升和品牌塑造相结合,有计划、有重点、分步骤地开展培育建设工作。

1.工作室成员确定后,原则上一个建设周期内不进行调整变更,确因工作需要工作室主任或成员有所调整的,工作室原立项建设的方向不变。

2.工作室成立后,结合前期申报阶段对于工作室建设的思路想法,工作室成员应集中智慧、充分研讨,聚焦建设任务提出的六个方面,制定工作室建设工作要点和规划,围绕建设任务需达成的各项指标,列明任务清单和时间线,为建设工作全面铺开提供方向指导。

3.工作室建设过程中,工作室成员应注重积累工作素材,及时总结工作成果,积极开展宣传报道和风采展示,为考核验收打下基础。

(三)评估考核。在建设周期内,采用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的方式,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对工作室开展跟踪评估和年度考核工作,结合考核结果,对工作室建设提出意见要求。重点考察工作室建设目标的达成度和对建设任务的完成情况,评估其在打造优秀团队、开展课题研究、打造品牌项目、增进交流互鉴、深化协同联动、推广建设成果等方面的实际作为。

1.跟踪评估。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对工作室工作成效实行动态评估,采取现场考察、实地参与、座谈交流等方式进行阶段性考核,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年度考核。第一年度建设周期结束后,工作室需提交阶段性工作报告及相关研究成果,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通过材料审核、现场答辩等方式对工作室上一年度工作组织考核评估。考核合格的,工作室保留,拨付下一年度建设经费,继续开展工作室建设;考核不合格的,限期整改,视情决定是否继续予以支持。

(四)巩固验收。两年建设周期结束后,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对各工作室开展验收工作。

1.工作室需按照建设目标要求完成验收报告撰写并提供相应支撑成果,包括但不仅限于:研究课题立项结题情况、学术论文发表情况、创新品牌培育情况、各类交流宣讲情况、承办重要工作和重大任务情况、典型案例经验发掘情况等。

2.验收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验收结果优秀,该工作室保留,工作室主任可续聘至下一建设周期,并在全校范围内,对该工作室工作成效进行宣传展示;验收结果合格,该工作室保留,工作室主任不续聘,工作室主任及其成员可参与下一周期申报;验收结果不合格,该工作室撤销,终止工作室主任资格,并取消工作室主任及其成员下一周期工作室申报资格。

第七章 激励保障

第十五条 建设周期内,学校将为研究生辅导员工作室提供一定的经费支持,用于工作室开展各类调查研究、工作研讨交流、品牌活动建设等。

第十六条 学校将为研究生辅导员工作室成员提供必要的学习交流和参与培训的机会,优先推荐建设成效显著的工作室参加校内外交流展示和评奖评优,并将工作室成员工作情况纳入教师思政工作和师德师风表现考核。

第十七条 学校将为研究生辅导员工作室配备相应场地,用于日常办公、交流研讨、活动举办等,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八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中国农业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