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
为做好2021-2022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按照《中国农业大学奖学金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中农大学字〔2021〕9号)、《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农大研生字〔2014〕4号)、《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农大研生字〔2014〕5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类别与标准
本次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校长奖学金及研究生社会专项奖学金,具体类别、评选数量及奖励金额详见附件1。评奖名额分配至各培养单位,请各培养单位按照所分配指标有序开展奖学金评选工作。
二、参评对象与条件
(一)参评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非延期在籍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均有资格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2.二年级(含)以上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在籍全日制研究生均有资格参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3.在籍全日制研究生均可参评研究生校长奖学金和研究生社会专项奖学金,研究生社会专项奖学金有特殊要求的按设奖单位要求执行。
4.二年级(含)以上年级直博生、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以后的硕博连读生以博士研究生身份参评。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评选学年无违法违纪行为,无学术不端行为和科研重大失误;
3.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成绩优秀,评选学年无不及格课程,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工作,科研能力显著;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艺术学习和社会实践等,崇尚劳动、尊重劳动者;
6.以强农兴农为己任,具有扎实的农业科学素养、较强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
三、评选要求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表现优异的研究生,旨在发展中国特色研究生教育,促进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各培养单位按照《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农大研生字〔2014〕4号)相关要求,结合学科特点和具体名额进行评定。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学校统筹财政拨款、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出资设立,用于奖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分不同等级进行评定,评选标准为:
(1)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秀;
(2)科学研究工作成绩突出,在国内外重要刊物发表论文或取得其他科研成果;
(3)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和志愿服务,积极投身于国家乡村振兴,在创新创业大赛和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等赛事、科技服务等方面表现优异者优先;
(4)担任研究生学生中心等主要学生干部、研究生助管、研究生助教,成绩突出者优先。
一年级直博研究生和推荐免试录取的一年级硕士生直接获得硕士二等学业奖学金,无需参评且不在学院评选名额中。
3.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由学校出资设立,奖励品学兼优,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综合能力突出的研究生,一般由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中选拔。
4.研究生社会专项奖学金由企业、组织或个人出资设立,按各专项奖学金具体规定进行评选:
(1)安莉芳奖学金由郑敏泰校友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综合表现优异的研究生。
(2)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由宝钢教育基金会出资设立,用于奖励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成果,三年内已获得宝钢教育奖学金者原则上不能再次申报。
(3)大北农励志奖学金由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科研能力强、日常行为表现好、综合表现突出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在读研究生,读研期间曾获得过“大北农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的不得再次申请。硕士生英语提前通过或成绩在70分以上,所有课程成绩平均80分以上;博士生英语提前通过或成绩在70分以上,所有课程成绩均在75分以上。
(4)香港崇正奖学金由香港崇正总会黄石华先生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综合表现优异的优秀研究生。
(5)拜耳奖学金由拜耳公司出资设立,用于奖励立志为祖国的农业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学兼优,科研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全日制研究生。评选学年如存在必修课成绩,则需满足必修课成绩均在75分及以上。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取得具有一定创造性和实用价值的科研成果,或在学术理论方面有一定见解,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有高水平论文。积极参加各项志愿服务活动并表现突出。
5.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研究生社会专项奖学金之间可兼得,各研究生社会专项奖学金之间不可兼得。
6.参评材料必须是在我校研究生学习期间完成的,科研成果和学术论文第一单位应为中国农业大学,申请人为主要作者或完成人。业绩材料截止时间以培养单位公告为准,以前获得各类奖学金已使用过的业绩材料不能再次使用。
四、评选程序
(一)培养单位制定评选细则
各培养单位由研究生工作主管书记或院长、研究生专职辅导员、研究生教务员、导师代表及研究生代表等组成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中央“破五唯”有关要求,参照《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农大研生字〔2014〕5号),结合学科特点和名额分配等情况,在广泛征求师生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细则,全面考量研究生综合素质。
奖学金评选细则要明确规定组织机构、评奖范围、评选条件、评选程序、评选要求及意见反馈渠道等内容,在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各专项研究生与本部研究生均由培养单位统一进行评选,培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评选方案,保障专项研究生参评资格。学校将对各培养单位评选细则进行审核,请各培养单位于9月26日前将评选细则提交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备案。
(二)研究生个人申报
有意愿申请奖学金的研究生,如实按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并附证明材料提交至培养单位,材料具体要求请详见附件2。
(三)培养单位初评及公示
各培养单位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各项奖学金的评选要求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评审,评审过程中请注意回避原则,确定奖学金推荐名单,评选结果在本单位内进行不少于3-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研究生可向所在培养单位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无异议后,各培养单位于10月7日前将初评结果及相应材料报送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四)学校审核及公示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对各培养单位初选推荐结果复核后,提交学校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决定,并在全校范围公示3-5个工作日后确定获奖名单。
联系人:朱珠 联系电话:62731231
邮箱:ygb@cau.edu.cn 地址:西区主楼215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2年9月15日
附件1:中国农业大学2021-2022学年研究生奖学金类别、数量表.pdf
附件2:2021-2022学年研究生奖学金材料要求.docx
附件3:中国农业大学2021-2022学年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