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收费及奖助体系实施办法》(中农大研生字【2014】2号)
一、学费
二、国家助学金
三、学校助学金
学术学位研究生:
一等学校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资助对象为非在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二年级及以上的直博生、进入博士研究生阶段的硕博连读生。
二等学校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资助对象为一年级直博研究生和推荐免试录取的一年级硕士生;获得学业奖学金的二年级硕士研究生。
三等学校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4000元。资助对象为未获得以上学校助学金资助的硕士研究生。
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等学校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资助对象为被选拔攻读博士,进入博士研究生阶段的研究生。
二等学校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资助对象为推荐免试录取的一年级硕士生;获得学业奖学金的二年级硕士研究生。
三等学校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资助对象为未获得以上学校助学金资助的硕士研究生。
四、学业奖学金
一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二年级及以上年级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二年级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4000 元。现阶段获奖比例不低于30%。
二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二年级及以上年级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4000元、二年级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000 元。现阶段获奖比例不低于40%。
一年级直博研究生和推荐免试录取的一年级硕士生直接获得硕士二等学业奖学金。
学校将根据学校研究生教育发展状况、国家拨款、学校财力等实际情况,对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和奖励标准等进行动态调整,逐步提高。
五、国家奖学金
六、校长奖学金
七、助研、助教和助管岗位津贴
学校根据各学院及相关教学、管理部门提出的用人需求,设立一定数量的助教与助管岗位,并提供相应的岗位津贴。
研究生导师应为所招收的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支付助研津贴,博士研究生最低标准为每生每月1000元,硕士研究生最低标准为每生每月300元,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生一年级按硕士生资助标准执行,二年级及以后年级按照博士生资助标准执行。具体按学校有关助研津贴的管理政策执行。学校将根据科研经费规模和国家、学校关于科研经费使用管理政策情况调整导师支付助研津贴的最低资助标准。鼓励学院和导师在学校要求的最低资助标准基础上提高研究生助研津贴资助水平。
八、国家助学贷款及相关配套政策
通过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顺利入学。做好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认定和资助工作,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综合减免学费、发放特殊困难补助等方式,加大资助力度。
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面设立研究生奖助学金、专题研究项目,或提供实践实习岗位、就职锻炼机会等。
九、附则
2.企业或个人出资以教育基金方式设立的各类专项奖学金将按照出资人意愿和规定的条件评选,可与上述各项奖助学金重叠发放。
3.就读我校研究生的外国留学生的学费标准及奖助学金发放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4.本办法的解释权归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